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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来源: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日期:2026-10-30

为加强能源计量、碳计量监督管理,促进节能降碳和可持续发展,发挥计量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中的基础保障作用,市场监管总局组织起草了《能源计量与碳计量监督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,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:
一、登录市场监管总局网站(网址:www.samr.gov.cn),通过首页“互动”栏目中的“征集调查”提出意见。
二、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:jlscyc@samr.gov.cn。邮件主题请注明“《能源计量与碳计量监督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反馈意见”字样。
三、通过信函邮寄至: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市场监管总局计量司(邮政编码:100088)。信封上请注明“《能源计量与碳计量监督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反馈意见”字样。
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23日。
附件:
附件1:能源计量与碳计量监督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.pdf
附件2:《能源计量与碳计量监督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(起草说明).pdf
市场监管总局
2026年10月2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