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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来源:东莞市场监管 发布日期:2025-08-18
今年6月
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出炉
东莞多家企事业单位获奖
东莞市市场监管局
现组织开展获奖项目资金奖励工作
(一)获得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奖项的东莞市企事业单位。
(二)申报单位不存在《关于东莞市促进经济发展类专项资金不予资助范围的若干规定》(东财规〔2023〕2号)(附件2)的不予资助情形。
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(含外观设计金奖)、专利银奖(含外观设计银奖)和专利优秀奖(含外观设计优秀奖)的项目,每项分别一次性给予不超过200万元、60万元和30万元奖励。
市市场监管局根据年度预算规模,在不超过奖励对象可享受的最高奖励标准内确定奖励计划,专项资金用完即止。
本项目实施“免申即享”流程。
(一)初筛奖励名单。市市场监管局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《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授奖的决定》(国知发运字〔2025〕20号),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单位名单(附件1)。若有不在名单内的单位认为自身符合条件,请按照“(二)单位信息填报”流程提供有关书面情况说明及佐证材料至系统,由市市场监管局审核,经市市场监管局核实符合条件的,补充列入初筛奖励名单中。
(二)单位信息填报。根据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的初筛奖励名单,相关单位请于2025年8月22日17:00前登录“企莞家”企业综合服务平台(https://zwfw.dg.gov.cn/dgecsp),或打开“广东政务服务网”选择“东莞市”,在首页点击“企莞家”平台入口,登录企莞家,点击“我要享政策”菜单,选择对应的项目,点击“申报入口”,进入系统后补充单位相关信息。未在该通知规定的日期前填报的单位,视为放弃本项目享受资格。
(三)确定奖励计划。市市场监管局根据各相关单位填报情况,经征求部门意见、社会公示等环节,确定奖励计划(市市场监管局可结合预算规模,适当调整奖励标准)。
(四)资金拨付。市市场监管局按流程办理资金拨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