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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资讯速递】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松山湖高新区知识产权资助项目申报的通知

信息来源: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:2025-07-29

各有关单位:

根据《东莞松山湖高新区知识产权资助办法(2022年修订版)》(松山湖发〔2022〕11号),我局将组织开展2025年度松山湖高新区知识产权资助项目申报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对象

(一)登记注册地在园区企事业单位、社会组织;

(二)具有松山湖户籍或者持有有效的松山湖居住证的个人;

(三)园区全日制中小学和高等院校在校学生;

(四)非园区户籍居民的个人或者未持有有效松山湖居住证的个人,至申请本项目资助时在园区工作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(含1年)。

其中专利、商标的授权地址必须是园区地址,资助所涉专利需通过电子申请,申请资助时的专利状态为有效,且资助对象为专利第一申请人。

因资助办法有效期截至2024年12月31日,本次申报的项目有效时间为2024年7月1日—2024年12月31日。

二、申报项目内容

境外商标注册、专利奖商标奖奖励、知识产权强企培育、专利保险资助、知识产权保护。

三、申报方式和时间

2025年7月20日至8月15日,申报单位可通过线上渠道提交申请。登录“企莞家”企业综合服务平台(https://zwfw.dg.gov.cn/dgecsp/#/xzc),搜索点击“2025年度松山湖高新区知识产权资助项目”,选择意向申报的项目,点击“申报入口”进行网上申报。

网上初审通过后,下载带水印的资料按要求打印装订成册加盖骑缝章(一式一份),2025年8月30日前递交至东莞市松山湖礼宾路2号松山湖市民中心A5-A24号窗口(松山湖市民中心实行“预约优先+现场派号”制度,建议通过“松山湖市民中心”、“i莞家”公众号和“i莞家”APP等渠道提前预约后合理安排时间到厅办理,预约路径依次选择“政策申报”、“政策兑现综合业务”)。

四、申报材料及要求

申报材料详见《2025年度松山湖高新区知识产权资助项目申报材料明细表》。申报人需在申报系统上传材料,通过网上初审后于i莞家小程序下载打印带水印(系统将在网上预审通过后当天晚上附水印)纸质材料,申报书及相关材料一律采用A4大小纸张双面打印,左侧装订成册加上封面,打印一式一份。

(一)上传材料要求:

1、项目申报表:在申报系统选择对应的子项目,填写企业基本信息,进入材料上传界面下载空表,填好相应内容后上传。各子项目需独立申报,且每个子项目只能申报一次,同一子项目有多项申报内容的,需在同一申报表上填报;

2、其它证明材料:身份证(非园区户籍居民的个人须额外提交不少于12个月社保缴费证明)/营业执照/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;银行证明文件;其他扫描的PDF文件;

3、项目申报承诺书(模板参考申报承诺书,需加盖公章);

4、所有上传材料不接受压缩文件。

(二)纸质材料要求:

上传的所有材料通过网上初审后,在i莞家小程序下载带水印的PDF文件,打印后盖章或签字提交。

五、注意事项

(一)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2025年2月28日公布的《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》有关规定以及相关职能部门意见,我局于本次组织申报开始,暂停实施资助办法第九条专利代理机构办公场地租金资助项目。

(二)申请人完成网上申报后,应随时关注系统审核信息,如退回修改,请及时完成修改并确认提交,未按时提交视为放弃申请。如审核时间即将届满,但尚未审核或退回修改后再提交的,请务必来电提醒工作人员审核。

特此通知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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