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息来源: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计量司
现将主要内容摘编如下:
一、初始注册条件
(一)取得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证书;
(二)取得所申请注册执业的计量专业项目考核合格证(原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《计量检定员证》中核准的专业项目可视同计量专业项目考核合格证);
(三)受聘于依法设置的计量检定机构或市场监管部门授权技术机构(以下简称执业单位)。
二、初始注册材料
(一)注册计量师初始注册申请审批表;
(二)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证书(包括电子证书)及复印件,计量专业项目考核合格证或原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《计量检定员证》及复印件。
三、注册程序
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收到注册申请材料后,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,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;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不予注册的决定;作出准予注册决定的,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计量师注册证》;作出不予注册决定的,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
注册证有效期:5年
四、计量专业项目考核
组织考核单位: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量专业项目考核,可指定具有相应能力的单位组织考核,也可由注册计量师执业单位自行组织考核。
考核内容:计量专业项目操作技能考核及计量专业项目知识考核。
▼内容详情如下
相关链接: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《注册计量师注册管理规定》的公告
https://gkml.samr.gov.cn/nsjg/jls/202202/t20220228_340009.html